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范文推荐)-九游会ag

时间:2022-06-10 18:0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4篇

第一篇: 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

业务足球队规章制度

一、球队宗旨

球队是一个业余体育组织,其宗旨在于以球队友,促进交流。我们的宗旨:工作第一,训练比赛第二。强身健体,团结协作,增进友谊,永攀新高。比赛原则:本着锻炼身体,激扬活力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比赛成绩前提下,尽量在比赛中安排所有到场球员一定的上场时间。(主力队员是首发,但是替补队员到场均安排一定上场时间,时间,不少于15分钟)

球队通过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以达到锻炼身体。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球场上我们是队友,在球场下我们是兄弟。阳光、绿色、和谐、友谊、民主、快乐、健康是我们永不变的队训。

二、球队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球队设荣誉队长1名、场上队长1名、副队长1名

队长主要负责球队的管理、外联主要负责场上人员安排,球队整体战术打法等工作。

副队长主要协助管理球队,协助领队搞好球队建设,

以上所有职责均由所有队员商量后拍板决定。

三、队员守则

1、队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球队规章制度,不得以球队名义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2、队员之间需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做出有损球队利益的行为。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并有对球队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指正和共同建设球队的权利和义务。

4、队员应尊重队长的管理,在比赛中坚定不移的贯彻战术意图,不得擅自更改球队决定。

5. 队员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的权利,但须向队长声明.

四、队费的缴纳标准及用途

在拉到赞助之前,本队还是aa制支付比赛费用及饮料钱等。每场训练以及比赛,均aa,队服在比赛的时候均统一,队服aa,球队经费来源于队员队费。队费主要用购买足球及其他相关装备,购买比赛用水等。

五、财务制度

球队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队费单独列帐,收支清楚、明确地予以记载,并须定期将队费收支情况在qq群上公布;

六、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合理化建议;

2.监督球队的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

3.有权了解球队财务情况、要求公开财务帐目;

4.联系比赛,经讨论执行;

七、球队纪律

1. 遵守国家法律;

2.队员应在不影响工作和学习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3.严禁拉帮结派,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4.比赛、训练到场准时,不得无故缺席;
训练及比赛中服从队长安排。

5.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6.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说明,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队长请假。

八、违纪处理

队员有如下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损害球队声誉的,开除队籍;

2.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球队。

3.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给队长请假者),将做自动退队处理;

4.连续两次不交纳队费者,将做自动退队处理。

5、比赛时,提前30分钟到场,迟到10分钟罚款20元,超过10分钟后罚款30元,不允许在该场比赛首发。不到者罚款50元。所有罚款必须半月内交清。否则停赛,直到交清方可上场。两月内不交清做自动退队处理。

6、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警告,并停赛1场;
第二次开除球队。

7.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电话或其他等方式向队长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8、除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意外事件以外,所有队员不得无顾不参加任何训练或比赛,否则按照旷训,旷赛处罚。

九、其他处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球队、协队利益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赛1场或其他处罚。

3、对不听从队长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对球队内部拉帮结派,恶意报复者,立刻开除出队。

5、连续3次,累计5次不参加球队任何活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比赛、训练基本安排:

比赛为正规民间联赛,每周末进行比赛,比赛多安排在周六、周日。将一直持续下去。比赛由民间联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每周四或者周五晚8点后,公布本周比赛对手及详细时间地点。

训练为队长带领大家到指定场地进行拉练。训练时间以及地点,队员在训练时,要听从队长,副队长的安排,如身体有不适,及时反应。

训练,不论春夏秋冬,每周均安排一天时间。其余球队队员可自行安排练习。如遇到中秋,国庆,春节,放假时间较长的,可视情况而定,由队长和副队长讨论,然后得出训练时间。只有持之以恒,才会有更高超的球技!

无论冬夏,严寒酷暑,我们都会团聚在一起,我们相信球队的热情会感染每一位队员,也相信每一位群友的队员都能在这里得到健康、快乐和友谊。

第二篇: 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

华航足球队规章制度一、球队宗旨

球队是一个校级组织,其宗旨在于以球队友,促进交流。我们的宗旨:学习第一,训练比赛第二。强身健体,团结协作,增进友谊,永攀新高。球队通过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以达到锻炼身体。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球场上我们是队友,在球场下我们是兄弟。坚韧不拔是我们的球队精神。阳光、和谐、友谊、快乐、健康是我们永不变的队训。

二、队员守则

1、队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球队规章制度,不得以球队名义进行有损国家、学校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2、队员之间需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做出有损球队利益的行为。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并有对球队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指正和共同建设球队的权利和义务。

4、队员应尊重学校和老师的管理,在比赛中坚定不移的贯彻战术意图,不得擅自更改球队决定。

三、球队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队员应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3.严禁拉帮结派,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4.比赛、训练到场准时,不得无故缺席;
训练及比赛中服从老师的安排。

5.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6.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说明,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队长或老师请假。

四、违纪处罚

队员有如下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损害球队声誉的,开除球队!

2.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球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电话或其他等方式向队长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4.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给队长或老师请假者),将做自动退队处理。

5.训练时,应提前10分钟到场(有跨校区的应准时到),迟到者罚跑3圈,迟到10分钟以上者罚跑5圈,迟到30分钟以上者罚跑10圈,无视处罚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开除出球队。

6.对不服从队长和老师安排的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开除出球队。

7.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视情况而定,必予以重罚!

8.对球队内部拉帮结派,恶意报复者,立刻开除出队。

无论冬夏,严寒酷暑,我们都会团聚在一起,我们相信球队的热情会感染每一位队员,也相信每一位队员都能在这里得到健康、快乐和友谊。

第三篇: 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

龙泉中学“龙腾”足球队规章制度

一、球队宗旨

球队是一个校级组织,其宗旨在于以球队友,促进交流。我们的宗旨:学习第一,训练比赛第二。强身健体,团结协作,增进友谊,永攀新高。球队通过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以达到锻炼身体。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球场上我们是队友,在球场下我们是兄弟。坚韧不拔是我们的球队精神。阳光、和谐、友谊、快乐、健康是我们永不变的队训。

二、队员守则

1、队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球队规章制度,不得以球队名义进行有损国家、学校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2、队员之间需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做出有损球队利益的行为。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并有对球队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指正和共同建设球队的权利和义务。

4、队员应尊重学校和老师的管理,在比赛中坚定不移的贯彻战术意图,不得擅自更改球队决定。

三、球队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队员应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3.严禁拉帮结派,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4.比赛、训练到场准时,不得无故缺席;
训练及比赛中服从老师的安排。

5.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6.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说明,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队长或老师请假。

四、违纪处罚

队员有如下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损害球队声誉的,开除球队!

2.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球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电话或其他等方式向队长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4.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给队长或老师请假者),将做自动退队处理。

5.训练时,应提前10分钟到场(有跨校区的应准时到),迟到者罚跑3圈,迟到10分钟以上者罚跑5圈,迟到30分钟以上者罚跑10圈,无视处罚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开除出球队。

6.对不服从队长和老师安排的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开除出球队。

7.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视情况而定,必予以重罚!

8.对球队内部拉帮结派,恶意报复者,立刻开除出队。

无论冬夏,严寒酷暑,我们都会团聚在一起,我们相信球队的热情会感染每一位队员,也相信每一位队员都能在这里得到健康、快乐和友谊。

第四篇: 业余足球队规章制度

晨辉足球队规章制度(拟定)

第一条球队宗旨

晨辉足球队宗旨:以球会友,球队团结为最高目标,在此前提下满足最广大队员享受快乐足球的意愿,并尽量追求竞技成绩。促进邻居之间的交流,增进邻里友好关系。通过足球队的训练、比赛和其它活动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

第二条 球队组织机构

1、足球队设立最高权利机构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领队、队长、副队长、财务总监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足球队日常管理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执行。其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领队负责球队的组织、日常管理和外联工作,具体有代表足球队联系比赛、预订场地、以及球队的全面工作;

2)队长负责球队的训练组织、场上指挥、队员组织和沟通等;

3)副队长应在队长不能到场时担当起队长责任,并负责各队人员的通知、组织、沟通、协调和出勤统计,各队参加比赛和训练的组织;

4)财务总监负责球队的经费收缴、财务报表制定、日常费用统计、饮用水、训练比赛后的其他活动和费用支付等;

2、球队的日常事务由领队、队长共同决定, 重要事项需要提交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决定,特别重要的事项如修改章程、任命管理委员会成员须提交全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决定。

3、球队管理委员会以年为届,每年一选,可以连任。如果在任期内无法担任职务的,则由管理委员会提名,临时全员大会投票选举继任者。

4、足球队每年召开一次全员大会(时间另定),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如有其它特别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全员大会。

第三条 入队方式

1、原则上,各界对足球有追求的人士,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不限年龄和性别,都可以申请加入晨辉足球队,但必须经常参与球队活动。经领队和队长同意后方可加入足球队。

2、晨辉足球队实行费用分摊制,按出席活动摊销和球队的其它规定进行费用承担,故所有队员必须交纳会费(个体户每月400元,山里汉子每月200元)后才能参加球队活动、训练和比赛。

3、由于本组织为非盈利性组织,尽管球队设置意外伤基金会,但只能支付小数额的受伤费用,所以组织不承担成员生病、人身意外伤害等损失,希望全体成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队员要注意足球队的通知,及时参加足球队活动,球队成员要求具备移动通信工具和电子邮箱以便联系和通知。

第四条 球队经费管理及财务制度

1、球队经费管理实行财务实行公平、民主、公开的原则,由领队,队长和财务三人共同管理,主要为财务负责会计事宜兼履行出纳职责,领队、队长进行监督。

2、球队会费单独列帐,球队会费用于租用场地和一些公共开支(例如购买饮料,训练设备、器材等),每次活动后由财务统计、核算后,至少一季度公布一次。

3、球队会费来源:

1)会费。所有队员必须交纳会费(个体户每月400元,个人工作者每月200元)。每次活动费用从总帐户上支出。 

2)赞助。赞助金作为公共资金使用,赞助费的引入和使用需要经领队、队长和财务的共同同意。

3)友情队员来参加训练时,补助50元每次。

4、帐务交接前按起止时限在邮件等方式公示公开帐目,全体队员监督无疑义后方可交接。如果帐目有误,则追究该领队和财务的责任并促其补回损失。 

5、由个人垫付的公共费用要及时通过网络汇报至财务,财务进行登记、做帐,并于下一次活动时退还个人垫付部分。

第五条 球队活动

1、 每周进行两次内部训练或友谊比赛,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如下雨,场地落实等)。 

2、 报名参加正式的业余足球比赛。

3、由于比赛名额有限,每次正式比赛前,需要进行人员选拔,凡上单月出勤率在50%以上人员均可参与,由管理委员会进行选拔,队长最后确定人员名单。

4、 组织或参与其他一些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如集体观看比赛、座谈会、郊游、聚餐等。

5、 球队郊游、聚餐等与足球无直接关系的活动可以由球队组织,但费用由参加人员自行承担,并不得从会费中列支

第六条 足球队所有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对球队提出合理化建议。

3、有权监督球队的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   

4、有权要求了解与公开球队财务情况。

5、有权向领队推荐比赛和球员。 

第七条 足球队所有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 树立晨辉足球队的良好风范,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     2、遵守球队章程,维护球队荣誉。   

3、按时交纳队费,积极参加球队活动。 

4、 推荐合适的新队员入队。    

5、 加强体能训练,认真学习足球技术。

第八条 球队纪律

1. 队员应在不影响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2. 队员必须严格球队纪律,服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   

3. 严禁拉帮结派,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倡导团队精神。

4. 一旦报名参加比赛或者训练,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领队或副队长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缺席处理,记入考勤。

5、考勤作为正式比赛和球衣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考勤按季计算,凡上一季度出勤率低于40%的,球队可以取消该队员在本季度参加正式比赛和获得球队新球衣的权利。如果球衣由球队提供的,对于全年累计出勤率低于50%的队员,球队可以收回该球员的球衣。

6. 训练及比赛中服从安排。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第九条 违纪处理

队员如不遵守纪律或不认真履行义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处分, 对队员处以警告、罚款、停赛、开除的措施。

1、无故缺席或未能准时参加或无故早退训练或比赛,一次给予警告,累计两次的罚款50元。

2、单月出勤率低于40%的队员,给予停赛或作球队友情队员参与活动,下一月出勤率必须超过30%,方可重新向球队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可重新成为正式队员。

3、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球队。

4、为提高全体队员的参与热情,保持队员的积极性,队员处于友情队员期间不得报名参加正式比赛及获得新球衣。

5、经财务连续三次提醒仍不交纳会费者,球队可以将取消其足球队队员资格。

 

 

 

 

 

 

 

晨辉足球队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页:

管理委员会

领队 黄国凌 戴小武

财务 黄国法

队长 戴源芳

副队长 戴海彬 黎海华

队费篇

序号

队员

内容

金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费用报表

序号

日期

内容

支出

结余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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